南工学工字〔2024〕64号
南昌工程学院“中流奖学金”评选管理办法
为关心和支持母校教育事业的发展,2004级水土保持及荒漠化防治专业学生钟莉煌决定在学校捐资设立“中流奖学金”,以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并鼓励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,提高综合能力,乐于回馈社会、回馈母校。为了做好相关工作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组织领导
成立由校友钟莉煌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水土保持学院共同组成的“中流奖学金”评审小组,全面负责“中流奖学金”的评选和管理。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土保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具体负责“中流奖学金”评审的组织、资格审核等工作,评审结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、备案。
二、奖励对象及评选条件
(一)奖励对象
全日制在校的水土保持学院本科生。
(二)评选条件
1.爱国爱校,积极上进,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;
2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校纪校规,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;
3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;
4.身体健康,坚持体育锻炼;
5.热爱所学专业,刻苦勤奋,生活俭朴。
三、奖励项目类型设置
(一)中流优秀奖学金
1.奖励名额:大二(含)及以上各班级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排名第1名的学生,每个班1个名额。如学生申请了中流励志奖学金,则指标顺延至综合测评排名第2名的学生,以此类推。
2.奖励金额:1000元/人/年。
(二)中流励志奖学金
1.奖励名额:大一至大四每个班级1个名额。其中,大二(含)及以上各年级各专业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排名前70%的学生,原则上应为学校困难建档学生,且不与国家助学金、中流优秀奖学金名额重复。
2.奖励金额:2000元/人/年。
四、评选程序和要求
(一)评选时间
每年秋季学期
(二)评选程序
1.学生申请。由学生本人填写《南昌工程学院“中流奖学金”申请表》并附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
2.学院推荐。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推荐报评审小组。
3.评审小组评审。评审小组组织评审确定拟获表彰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。
(三)工作要求
1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;
2.评选结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进行表彰;
3.获奖同学材料报钟莉煌校友处备案,学院及钟莉煌校友将共同跟踪学生后期的学业成长和发展情况;
4.举行专场颁奖仪式、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。
本办法自2024年度起执行,由水土保持学院负责解释。
附件:南昌工程学院“中流奖学金”申请审核表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4年6月4日
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4日印发
附件:
南昌工程学院“中流奖学金”申请表
姓 名 |
| 性别 |
| 出生日期 |
| 照 片 |
政治面貌 |
| 籍贯 |
| 民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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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 |
| 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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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任职务 |
| 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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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号 |
| QQ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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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综合测评名次 | / (名次/总人数) | 必修课 门,其中及格以上 门 |
主 要 事 迹 及 获 奖 情 况 | (可附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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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审小组办公室初审意见 |
签章 年 月 日 |
学生工作处审核意见 |
签章 年 月 日 | 评审小组意见 |
签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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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表一式两份,学院、学生档案各一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