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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变更审批表
发布时间:2024-08-30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项目名称


项目编号


负责人


工作单位


联系方式


变更事项

□变更项目负责人 □变更项目管理单位 □改变成果形式

□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□调整项目参加者 □自行中止项目

□撤项 □延期  □其他

申请变更的原因

申请人(签字)

变更的

具体内容


项目主管

单位意见


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(签字)

(公章)



地市社联审核意见(无需地市社联审核的可不填写)


负责人(签字)

  (公章)  

  日  

项目联合实施单位或省社联立项管理部门审核意见

负责人(签字)

  (公章)  

 

省社科规划办意见

负责人(签字)

  (公章)  

:1.变更项目负责人:项目负责人除有重大疾病、调离至外省或不可抗力的重大事由等情况,一般不允许调整。变更须附项目管理单位人事处证明,课题组全体人员在变更表上签字同意,且负责人优先变更为课题组成员,同时须写明变更原因以及项目新负责人的姓名、出生年月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、研究方向、职称信息等情况。2.变更项目管理单位:须由调出、调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。3.调整项目参加者:课题组前三位成员如有调整,结项时须附其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,否则视为无效,同时须写明变更原因以及完整列出原项目成员和现项目成员姓名,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成员调整和排序无争议,否则视为造假作撤项处理。4.年度项目变更(除变更负责人外)通过线上办理即可,其他项目线下办理,填写变更表一式三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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